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2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2006)修改单的公告

 

  现批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2006)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该标准修改单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行业产品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2006)第1号修改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行业产品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2006)第1号修改单

  一、4.2.2.1修改为:
  4.2.2.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5%
  二、5.2修改为:
  5.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