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上管线7.3,1.本条提出了确定地上管线敷设方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7,3,2,为了防止管道内危险性介质一旦发生外泄,对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危害,同时也防止上述建筑物 构筑物或内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对有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造成损坏 从而带来二次灾害.而制定本条规定。7,3 3 本条提出了管架综合布置时应符合的条件,其目的是有利安全生产。便利交通运输,有助消防作业.方便施工,维修和管理.对于可燃 易爆危险介质管道与生产,储存.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物料及有毒物料的设施应保持有安全距离,以防二次灾害的产生而造成更大危害,7。3 4,本表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经多年实践证明是必要的且合适的,本条所指管架是一般性质的介质管道的管架,所指的建筑物,构筑物是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并与管线无关的厂房,对有泄压门,窗的墙壁不适用 7,3 5 现行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092对相应的架空线布置均有较详尽的规定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这些规范的规定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条文所列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区时、显然增加了潜在危险 条文给予明文规定是必要的 7 3.6,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危险性较大,一般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及人员较多。进入厂区的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但地下电缆价格较贵.因此.至今仍有大量非电业工程采用架空方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进入的总变电站或车间如不靠近厂区边缘布置、势必加长厂区内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的长度,从而增加了危险性及厂内火灾、爆炸事故对电力线的影响.考虑安全及经济性两方面。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同时规定应缩短厂区内线路长度及沿厂区边缘布置,7,3。7.本条要求与其他相应规范要求一致 为基本要求。如在具体执行中有特殊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净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