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线路测量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铁路 公路。架空索道。各种自流和压力管线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通用性测绘工作、6,1.2、线路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分别按本规范第3 1 4条和4,1、3条中的规定选用,6。1,3 线路的平面控制,宜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贯通布设 6、1 4 线路的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布设。6。1,5.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宜选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 易于保存的地方,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需要埋设标石。6,1、6.线路测图的比例尺.可按表6,1.6选用,表6.1、6 线路测图的比例尺,注,1 1、200比例尺的工点地形图 可按对1 500比例尺地形测图的技术要求测绘。2.当架空送电线路通过市区的协议区或规划区时、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 施测1、1000或1 2000比例尺的带状地形图.3 当架空送电线路需要施测横断面图时,水平和垂直比例尺宜选用1。200或1,500 6 1。7,当线路与已有的道路,管道,送电线路等交叉时。应根据需要测量交叉角,交叉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及净空高或负高、6、1,8、纵断面图图标格式中平面图栏内的地物,可根据需要实测位置.高程及必要的高度 6.1。9、所有线路的起点 终点.转角点和铁路。公路的曲线起点,终点,均应埋设固定桩 6 1.10 线路施工前.应对其定测线路进行复测,满足要求后方可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