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供.暖14 1、1,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 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市的气象资料,14 1。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经常有人工作、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上,带式输送机栈桥,转载点.通廊,控制室、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2。办公楼、化验室,食堂、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14 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 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14 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 1 5的规定.表14 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 注、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2MPa 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14,1 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