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除尘系统9.1.一般规定9,1 1,除尘系统的设计寿命应与工艺生产设备的剩余寿命相适应 且不宜小于20年 9,1。2.除尘系统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要求、9、1,3 除尘主体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除尘工艺的流程布置,且宜靠近污染源 2,除尘主体设备之间应留有满足安装.检修,消防和运输需要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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