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 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惟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惟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