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者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授出权益、授予权益.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行使权益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分次授出权益、分次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分期行使权益,分期行权。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除限售 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分期行权的行为 预留权益。指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时未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定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日或者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限售期 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标的股票交易均价.标的股票交易总额、标的股票交易总量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含本数 超过。低于 少于 不含本数。第七十三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