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申请重新登记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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