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许可证管理。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 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 生产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副本还应当载明食品明细,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还应当载明产品或者产品配方的注册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第三十条,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 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 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第三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 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