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一 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 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一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 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四 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二,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第二十九条,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标识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经营者的行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被处以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担任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前款规定聘用人员的,由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食盐定点生产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盐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