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 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配备与信访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信访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具有相应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人员培训 交流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第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第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二、向本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或者所属单位.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三,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解答信访咨询、五,协调,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六 研究 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定期编写信访工作信息 提出完善制度或者改进工作的建议,向本机关报告 七、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工作 八、向本机关和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报送信访情况分析统计报告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