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二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 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按规定登记的。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四,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五.对事实清楚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第三十八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二,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谎报 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打击报复信访人的.第三十九条,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劝阻 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 应当告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