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冻结,第二十九条。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 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 冻结的账号和数额。四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 印章和日期,第三十二条,自冻结存款 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情况复杂的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四,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