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一条.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第三十二条、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第三十三条。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 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第三十四条.船员的任用和劳动方面的权利,义务,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