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