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非正版) DBJ43/T 519-2020
  • 湖南省轿车和运动型乘用车整车制造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43/T 1771-2020
  • 湖南省露天矿山采场边坡生态修复施工安全规程 DB43/T 1788-2020
  • 湖南省齿轨转向架通用技术条件 DB43/T 1867-2020
  • 湖南省信息安全技术 区块链应用安全技术测评要求 DB43/T 1842-2020
  • 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规范 DB43/T 1861-2020
  • 湖南省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DB43/T 1864-2020
  • 湖南省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垂直升降平台安装验收规范 DB43/T 1807-2020
  •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报批稿) DBJ43/T 357-2020
  • 湖南省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通用技术条件 DB43/T 1837-2020
第三节行政裁决 第一百零九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 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第一百一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裁决。可以书面申请 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完毕,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受理.受理后5日内、应当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二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三,申请事项依法不能适用行政裁决程序解决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发送申请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到行政机关查阅 复制,摘抄案卷材料。第一百一十二条、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没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审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 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 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 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第一百一十三条。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行政裁决书,行政裁决书应当载明.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事实,三.认定的事实 四,适用的法律规范,五,裁决内容及理由,六、救济的途径和期限,七.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八 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作出裁决,并应当将延长期限告知申请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