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企业。其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适用本条例,外籍员工和香港。澳门,台湾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个人账户记账比例和计发标准 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