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按国家规定、按月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航运管理机构报送运输统计报表和资料、第三十四条,市或区县。自治县。市,航运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以及港口,码头,船舶停靠站点进行监督检查。航运管理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应当由其他国家机关处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第三十五条.航运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使下列职权、一 询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要求其提供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材料。二,查询,复制与调查事项有关的证照、文件、账册及资料,三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应当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第三十六条,执行公务时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明执法.航运管理行政监督检查车,艇应当配备专用标志灯饰和喷印统一标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