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施工方案.计划管理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方案审核部门和权限 审核流程 组织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行车组织和人身。行车,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内容,科学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提交,审核的时间。应当满足相关单位,部门、工作需要。施工方案应当包括,施工项目基本情况 含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制行车条件范围.设备变化等。技术标准 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第十九条、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当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可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基本内容包括。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三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五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计划管理、所有施工,维修,应当纳入施工,维修。计划.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维修,计划管理部门和职责。规范计划提报、审批 编制、发布流程及内容,第二十一条、严格编制,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维修,计划 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认真执行,落实责任,营业线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维修。计划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纳入计划的施工 维修,项目,严禁施工 维修 已发布的施工.维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时。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批、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调整.变更审批制度和流程,遇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行车设备需要临时维修、临时封锁要点施工等情况,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处置流程,及时组织施工.维修,第二十二条 非铁路运输企业和个人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申请.铁路运输企业接到申请后 按规定及时办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负责部门。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