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结构工程5 5.1。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建筑限界,使用功能及施工工艺等要求.并应考虑施工误差 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的影响。5.5 2、结构工程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并应满足结构对材料的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 5、5。3,当地下区间下穿河流。湖泊等水域时。应按规划航道的要求和预测冲淤深度控制区间隧道埋深,并应在下穿水域的两端设置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水淹措施 5 5。4 当高架结构墩柱有可能受机动车、船舶等撞击时 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措施,5 5、5 进行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5.5。6、结构工程应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评价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安全。5。5 7 地下结构的防水措施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应保证结构的安全性 耐久性和正常使用要求,5、5、8.地下车站主体.出入口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区间隧道、联络通道,风井等附属结构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架结构桥面应设柔性防水层,并应设置顺畅的排水系统,5,5,9.对有战时防护功能要求的地下结构.应在规定的设防部位按批准的人防抗力等级进行结构验算、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满足平战转换要求,当与既有线路连通或上跨,下穿既有线路时.尚应保证不降低各自的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