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 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 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 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 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 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 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 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 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 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 持续性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加强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