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 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 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 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四条,国资委负责指导 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第五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 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 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 要求 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 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 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 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