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设计6。1,工艺管道6。1.1,本规范第3 5.1条所列甲 乙类可燃流体的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2,除需要而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3 氢化三联苯。联苯、联苯醚管道宜采用波纹管密封阀门,4、应对玻璃液位计.视镜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本条所列管道与仪表及电气的电缆相邻敷设时,平行净距不宜小于1m.电缆在下方敷设时。交叉净距不应小于0,5m。当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结构并无阀门时 其净距可分别取平行、交叉净距的50,6,1.2、液相热媒的供管应布置在所服务设备,夹套管的下方 回管应布置在所服务设备。夹套管的上方.6。1,3.气相热媒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管段应有逆流坡度,宜每10m设置一个凝液排放接管、2。在水平管段向上的垂直拐角处.应设凝液排放接管.6,1,4,气相热媒凝液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凝液管道宜从使用设备的竖直方向接出 当不具备从竖直方向接出的条件时。应至少有1m长度的竖直管段、2.水平的凝液管段 宜有大于1 的顺流坡度。3、气液分离器凝液排放的水平管段,宜有大于5,的顺流坡度 6,1,5 热媒系统排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液相、气相热媒管道系统的每个最高位置、应设排气管道、2.排气管道向上与垂直线的夹角。宜小于30,宜在排气管和汇总管间设孔板。3、排气汇总管宜有1、的顺流坡度.6,1.6.夹套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确定套管的公称管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相热媒套管的公称直径宜按表6.1.6、1确定。2,气相热媒套管的公称直径宜按表6.1 6,2确定。3,主管宜选用2 5D的弯头.套管弯头尺寸应能满足主管,套管的配合,2 在夹套管的支、吊架处和水平管段上应设置定位板。并应在管段图上作标示,定位板的材质应与主管材质一致、3.管中介质为酯化物,聚合物、采用液相热媒加热的夹套管 宜在主管的外壁上设导流板 导流板的材质应与主管材质一致 4。应在夹套管管段图的每个方向设有调节段.调节余量宜为50mm.100mm。5。应根据管道的焊接要求。在夹套管的管段图上设置.标示半壳管件,6.1。7 浆料和消光剂悬浮液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乙二醇冲洗管道,2.输送对苯二甲酸浆料悬浮液 应设置返回浆料调配槽的循环管道 3,悬浮液管道应有坡度 对苯二甲酸浆料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5,6。1 8.真空管道的长度应缩短 并应减少弯头 6。1.9,管道布置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和。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