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 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的。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 三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的,责令限期清理。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拆迁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补建或者恢复其使用性质。对责任单位处以设施造价2倍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擅自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或者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排放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范围内或者作业场所挖掘的。责令立即恢复 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向环境卫生设施内排放腐蚀。易燃易爆或者剧毒物质的、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在环境卫生设施内焚烧物品的 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清扫保洁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 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三、四 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或者清除,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畜力车撒落粪便或者其他杂物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清除 对责任人处以5元的罚款 宠物在室外排泄粪便饲养人未清除的。责令清除,处以20元的罚款.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垃圾达不到日产日清的,责令限期清运,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排放垃圾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八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三条规定 乱排乱倒垃圾的、暂扣其运输工具。责令限期清除、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月缴费额3 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清除冰雪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往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或者向检查井内,路面倾倒冰雪的 责令立即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侮辱 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碍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