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公厕管理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 如车站.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第二十九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鼓励和支持临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改变其性质,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含有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 建设单位应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一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厕由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的公厕由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三、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四.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本条前款第二 三.四项的单位、可以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商签协议,委托其代建和维修管理。委托单位承担费用,第三十二条。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 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先建临时公厕。第三十三条,城市公厕的清掏保洁工作.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或者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商签协议。委托有偿代管、第三十四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清洁,卫生设备和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五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公厕 可以适当收费,收费标准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公共厕所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第三十七条,加强公厕的维护和管理。禁止下列行为、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 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 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