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6部分:地热(水)、矿泉水 DB36/T 1275.6-2020
  • 江西省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物联设施设备接口规范 DB36/T 1297-2020
  • 江西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划分 DB36/T 1174-2019
  • 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
  •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文
  • 江西省物流园区建设指南 DB36/T 1161-2019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2部分:化工行业 DB36/T 1275.2-2020
  • 江西省绿色公路建设指南—高速公路 第1册 勘察设计指南 DB36/T 535.1-2020
第三章,案件管辖第十三条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照本条例规定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除外。第十四条省,设区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二、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法查处或者查处不当的、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或者交办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其管辖的其他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十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受理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第十六条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查处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 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定.第十七条跨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