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 townGB.50188 2007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 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 1。3.1.2、3。1、3.4.1 3。4、2。2.5、1,1、5,1、3 5,2 1、5,2、2,5,2、3.5、4。4,5 4 5,6,0。4 7。0、4.7,0 5。8,0,1。3 4。8。0,2 3,4、9 2 3,9。2 5。1。2 9,3 3、10、2、5。4。10。3。6 10、4 6。11 2,2.11。2.6,11,3,4,11.3。6,11,3 7.11 4,4,11 4.5、11,5,4.12,4。3,13、0 1,13。0,4,13.0,5、13、0 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 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 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 防灾减灾规划 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 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 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 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 赵辉。冯新刚.卢比志 宗羽飞。吴俊勤 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