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 发电厂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3.0,2 发电厂的设计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其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0,3。发电厂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考虑热负荷的特性和大小。在经济合理的供热范围内 建设供热式发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2,根据企业热电负荷的需要,建设适当规模的企业自备热电厂.3、在电网很难到达的地区,应优先建设小水电或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厂.当不具备小水电和可再生能源条件时。且当地煤炭资源丰富 交通不便的缺电地区或无电地区、根据城镇地区电力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当规模的凝汽式发电厂,4。在有条件的地区。宜推广热.电 冷三联供热电厂,3,0,4。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近、远期统一考虑、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热电厂单机容量25MW级及以上抽汽机组和12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12MW的抽汽机组和6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次高压或中压参数。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2、凝汽式发电厂单机容量50MW级及以上 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50MW级以下。宜选用次高压或中压参数,3 在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3,0,5,发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电力发展和企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企业自备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企业工艺系统对供热参数的要求,3。0.6,发电厂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厂址资源条件,按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3。0.7 扩建和改建发电厂的设计应结合原有总平面布置 原有生产系统的设备布置、原有建筑结构和运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特点统筹考虑、3 0 8.企业应统筹规划企业自备发电厂的设计,发电厂不应设置重复的系统。设备或设施,3、0,9,发电厂的工艺系统设计寿命应按照30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