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23.1。一般规定23.1。1.发电厂的设计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3。1,2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工程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并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在各项专业设计中.23、1。3 发电厂应设置劳动安全基层监测站和安全卫生教育用室,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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