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竖向布置及其他5。3。1。石油库场地设计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库区场地应避免洪水、潮水及内涝水的淹没,2。对于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威胁的场地.当靠近江河.湖泊等地段时.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0,5m及以上、当在海岛,沿海地段或潮汐作用明显的河口段时 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1m及以上、当有波浪侵袭或壅水现象时、尚应加上最大波浪或壅水高度,3、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库区场地也可低于计算水位,5、3 2,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总变电所宜位于地势相对较高的场地处 或有防止事故状况下流淌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5。3 3,石油库的围墙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可不低于1。8m 2,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当四周均设实体围墙有困难时.可只在漏油可能流经的低洼处设实体围墙 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镀锌铁丝网等非实体围墙。3,石油库临海,邻水侧的围墙 其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围墙 4,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之间应设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围墙下部0 5m高度以下范围内应为实体墙,5 围墙不得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外 5。3、4,石油库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内不应植树。2,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不宜植树,3.绿化不应妨碍消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