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BJ 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李芳年、鲍臻 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 噪声.振动 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 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 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 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