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 常政办发、2002,3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市各公司 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绿化工作水平,科学引导环境绿化建设 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提高生态效益,绿地中尽量少建廊台楼阁。假山,亭架等园林小品建筑尺度应做到均衡适宜。体量得当 各种硬质铺装、含建,构筑物基底,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 二 绿化布局力求自然活泼。做到植物配置形式既统一又有变化。色彩搭配和谐 既鲜明又稳定、结构布局有韵律节奏.建造景观各异,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不提倡运用纯草坪.纯色块布置手法、三、绿地地形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天然水源,处理好地表排水.以利各种植物正常生长,四,建设绿地或改造现有绿地.必须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树木。特别是古树和大树 五,绿化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立交桥等俯视要求 六,充分利用建筑、树木.地形.水体,道路等条件,设置对景,障景,借景,框景等不同景点。促使绿化空间景观丰富,提升绿地文化内涵、七,绿化设计手法上应做到既继承中国园林传统、又吸收外来文化特长。各块绿地应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景观的重复雷同、八,绿地中的硬质铺装,特别是林下铺装。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二.各类绿地植物种植控制性要求。一,公共绿地、1,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同一绿地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1至2 乔木与灌木的比例为1、3至6.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达到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面积不得超过30,2,城市广场绿化的绿地率应达到60 以上 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在铺装场地中要种植遮荫乔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以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3,已建铺装面积过大和纯草坪的公共绿地。广场 要采取措施 从调整绿化规划设计入手加以改造,补种大树。4,绿化广场和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都应设置造型美观。内容健康的雕塑作品,以提升城市绿化文化艺术品位,二 居住区绿地,1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运用绿色植物努力创造舒适,方便 安全、健康的生态型居住环境 2.绿地中落叶与常绿乔木比例。乔,灌木比例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占地面积比例应与公共绿地中的比例相同、3 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等特定功能、并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4.在居住小区外围应选择种植隔音 防尘效果较好的树种。以保护居住区的环境质量 5,在人流活动量较大的居住区内的小游园、应注意避免种植有毒 多刺或叶形尖锐的植物,以确保居民安全 三,单位附属绿地 1。由于各单位行业特点 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 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对常绿.落叶树种及乔,灌木种植比例不作统一规定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行确定。2,有空气 水体等污染的工厂应注意选择抗污染能力较强的植物 提高植树成活率并保证其正常生长 四。城市道路绿地,1,城市道路必须种植宽冠乔木行道树 创造遮荫条件,2.道路外侧绿带.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占绿地面积的80,并注意适当增加常绿乔灌木比例。以加强其减噪防尘功能 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种植面积应控制在20.以下、3,在不影响交通视线的前提下,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至70.五 城市防护绿地,包括防护林和公路,铁路 河道外侧的林带等。其功能主要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植物种植应以落叶乔木为主 在临城市道路或建成区一侧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常绿树、并种植地被植物或利用野生地被植物 实现林下地面覆盖、一般不宜设置纯草坪、因害设防的绿地,植物选择与配置,可根据特定功能要求设计并实施 上述规定指标是对各类型绿地种植的总体控制、具体设计中。绿地空间各种构成要素和植物种植的疏密 应在总体指标控制下 根据一系列科学与艺术的原则和项目实际加以把握 三,配植要求,一,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 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 二、选择各类型绿地植物种类,应以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主要依据、选.择乔木种类尤其要强调适地适树。并注意把握速生与慢长树比例。种植时可适当加大乔灌木密度、并做出以后间移计划.达到兼顾近期和长远效果的目的,三.选。用大规格苗木,以尽快形成绿化效果,落叶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7厘米 常绿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5厘米、行道树苗木胸径应达1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应在1米以上,球形树木冠径应达到0 8米以上。四。贯彻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做到植物种类丰富多采 除道路绿地外,其它各类绿地配置植物品种具体标准为,1.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宜低于40种 2.绿地面积在3000至10000平方米以下的 不宜低于50种 3.绿地面积在10000至20000平方米的,不宜低于60种,4、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宜低于80种.五 注意多种色叶植物.花灌木 香源植物以及多年生花卉、适当配植岛嗜植物和密源植物 吸引各种生物.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居住环境 六,采用生物固氮的方式.即选择栽种能与自然界固氮微生物共生形成根瘤的植物 减少或消除使用化肥对土壤的污染、七。在坚持多种树,种大树原则的同时.也应重视运用草坪.地被植物覆盖地面 做到绿地中无裸露黄土。八、种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壤改良.覆土层深度不低于0 8米 以保证树木生长空间和营养面积需求.九 完成种植后 应标设植物名牌,达到普及绿化知识。提高全民爱绿赏绿护绿水平.四。本规范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城市绿地建设在遵守有关技术规定的同时,应执行本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