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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从业资格,第九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 有从事相关建设工程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取得执业和岗位资格证书后,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或者从业资格认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或者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关建设工程活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造价咨询和监理单位的。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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