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三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现场施工程序实施监理,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进场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书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书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提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签署验收意见,建设工程竣工后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第三十六条、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现行工程监理收费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执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