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总平面布置10。1,露天矿总布置10.1,1。露天矿总布置应以矿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和其他有关经济发展规划作为设计依据。并应具备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地形图等基础资料,达产时露天矿总布置平面图。可采用比例为1.5000、1.20000地形图。10、1,2 露天矿总布置应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自然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综合各生产设施 辅助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及与相邻企业设施的关系,合理选择露天矿首采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爆破器材库。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场地、协调露天矿铁路。公路、供水,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布局 10。1,3。当设计露天矿为发电厂。煤化工等企业对口供应煤炭时 露天矿工业场地应与对口企业场地统一规划、尽量靠近、煤炭运输方式宜采用带式输送机。宜共用水 电.路等基础设施。并宜联合布置单身宿舍区。10 1 4。工业场地选择,应结合露天矿开采工艺及采区划分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其他场地及地面设施的选择。应与露天矿工业场地选择同时进行、互相协调,10、1。5、露天矿建设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必需的用地面积,并应根据法定文件要求为露天煤矿改建、扩建预留发展建设用地,应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水源、电源和运输设施布置的要求、2。宜布置在本露天矿的矿田范围内、宜利用荒地.劣地,坡地 应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不可避免占用时应征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应取得用地预审文件 应减少村庄和其他地面设施的搬迁工程,3、在尚未开发的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内、不应设置永久性生产或生活设施 如需设置时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应布置在开采境界外无煤区地段、当条件不允许时。应少压煤,并应不压好煤和其他有开采价值的资源 5 工业场地宜靠近首采区或二采区,并应根据采区的服务年限 地面运输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应布置在不受洪水和内涝水患威胁的地段,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在城镇规划区内时,应符合城镇规划对用地性质的规定,8、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的地震区.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9。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作露天矿建设场地、1,抗震危险地段,2、有污染源.泥石流,滑坡 岩溶。崩塌,沙害、采空区及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变坏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且采取治理措施工程投资巨大.3。露天矿开采后可能引发场地的环境地质问题,4。爆破危险区界限内.5.受到洪水威胁、而采取防洪措施的工程投资特别巨大。6、法定的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卫生防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7,航空。通信,气象地震观测、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影响范围内 10 1。6、爆破器材库应与外部运输道路及爆破现场联系方便、炸药运输应避免穿越城镇。居住区和经过其他重要设施。库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并应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10,1.7。职工居住区宜依托当地城镇或矿区集中居住区,单身职工宿舍宜在露天矿工业场地集中设置或与邻近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单身宿舍联合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