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管道布置和敷设7,4,1、当输配水管道分期建设时、管道的布置应近远期结合。预留远期的位置并利于将来远期管道的实施,7.4,3、地下管道埋设深度一般应为冰冻线以下,若管道浅埋时应进行热力计算.7。4,4。架空管道上拱敷设时.在顶部设置复合式空气阀进行排气 为防止无关人员攀爬,在上升管道上设置防护设施并做警示说明。露天铺设的管道 为消除温度变化对管道伸缩的影响而产生的形变、应设置伸缩器等措施.但近年来由于露天管道加设伸缩器后、忽略管道整体稳定,从而造成管道伸缩器处拉脱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要设置保证管道整体稳定的措施.7 4、5。给水管道安全性是第一位的,给水管道与建.构,物及其他工程管道要留有一定安全距离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规定了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和建.构。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离 输水干管供水安全性十分重要.两条及两条以上埋地输水干管敷设时需要根据地质情况,管道性能、工作压力等确定管道的安全距离。防止一条管道断管时对其他管道的冲击.危及安全供水。当安全距离不够时,需要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保证输水干管的安全运行。7 4,6、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对城镇给水管道与建.构、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线间的水平距离做出本条规定,受道路宽度以及现有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给水管线与高速公路的水平间距、可结合高速公路规定协商确定,7。4.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对城镇给水管道与其他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垂直距离做出本条规定,给水管线与高速公路交叉时的垂直距离.可结合高速公路有关规定协商确定、7。4 8,现行国家标准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规定。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联通.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联通。严禁穿过有毒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4,11,穿越河道管道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规定敷设、其防护等级和防护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 穿越堤防的管道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在堤防的防洪标准,经过行、蓄.滞洪区的管道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现行国家标准 内航通航标准.GB、50139对管道管桥或者埋地穿越通航河道时给出了具体要求。穿越航道的地下电缆.管道.涵洞和隧道等水下过河建筑物必须布设在远离滩险,港口和锚地的稳定地段,在航道河可能通航的水域内布置水下过河建筑物.宜埋置在河床内。其顶部设置深度,在,级航道不应小于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2m。级航道不应小于1m,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2016规定 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 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GB,50201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管道穿越河道时管道埋设的深度.7.4,14.设置在城市综合管廊内的供水管道,应具备施工,维护检修人员通行、维修设备和材料运输的条件,在管廊内部分岔的管道贯通廊壁的位置,存在由于不均匀沉降造成破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采取安装可挠性伸缩接头等措施.由于作用于非整体连接型给水管道三通、弯头等部位的不平衡力也作用于管廊结构 特别是大口径管道以及高压管的场合。管廊在设计施工阶段要格外考虑到对它们的保护。7、4,15。对于因年久失修而发生事故、故障的管道可暂时性的修补 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应该替换新管道.目前用于管道的改造.更新的方法很多.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 评估现状管道设施情况.考虑改造的目的及生命周期成本等确定改造的方案和方法 7。4 16。管网中设置中途增压泵站时.应综合考虑市政管网及可利用的压力、采用设置中间配水池式泵房或管网叠压供水形式,为了避免增压泵站或配水池进水时影响到上游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低于当地供水服务水头。可采取变频调速。进水稳压限流阀 进水压力前馈等措施、在增压泵站中 当余氯不满足卫生要求时应设置补充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