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绿、化3,5 1 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3.5,2,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 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对由行政 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3。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 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5 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和。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 规定相协调、3、5、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 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 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3、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3 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