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5,1、环境管理机构5,1 1、本条所指的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若干方面.故在人员编制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根据目前我国煤炭矿区及项目建设规模跨度大,企业种类多的现状 矿区和单个项目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编制 可按所在地区自然地理条件,企业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参考下列指标确定.1,矿区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年产量10,0Mt及以上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6人.10人、2,年产量5,0Mt,10。0Mt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5人 7人 3,年产量5、0Mt以下的矿区 人员编制宜为4人 6人、2.矿井及露天矿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 矿井生产能力为1.2Mt、a及以上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4,0Mt a及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6人。2、矿井生产能力为0、45Mt,a 0,9Mt,a规模 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a 4。0Mt、a以下规模的中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3人.3,矿井生产能力为0,3Mt、a及以下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 a以下规模的小型煤矿 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3 矿区独立建设的选煤厂及其他辅助附属企业等.应单独设置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编制宜为1人 2人,煤矿下属一般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兼职人员.5。1.2、绿化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从调查情况看.凡是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都有专业绿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