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控制室设计,一般规定3,4.1.本条第1款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6 8条.第3,6,9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和 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第6.2.2条、受炽热,熔体喷溅、明火作用的区域,不应设置控制 操作 值班、室 的规定。本规范规定将控制室的位置选择在非爆炸,火灾危险性小的区域内。而在特定情况下。当控制室位于危险区时,因存在潜在的点燃源,为防止可燃蒸汽.气体的进入。应采用清洁空气的正压通风系统,本条第4款所述的中心控制室为主体车间控制室 面积较大 功能较多。本条第5款所述的现场控制室为公用工程,辅助车间控制室。面积较小、功能较少、3,4、2,本条第5款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控制室设计规定 HG,T、20508 控制室吊顶距地面的净高为2 8m,3、3m,同时根据现场调研、为改善控制室的操作环境以及控制室大型化的要求、目前新设计的控制室吊顶距地面的净高的下限已超出2、8m、而上限则远远超出3,3m 如金川公司顶吹炉,闪速炉4个60m2、130m2的控制室吊顶距地面的净高在3,7m、4 3m之间,所以本规范只对控制室吊顶距地面的净高下限作出,应不低于3,0m,的规定,而上限则不作硬性规定。本条第7款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第6。2,2条,对于疏散难度较大或者建筑面积大于60m2的控制。操作 值班.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的规定制定、3,4。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色金属冶炼厂有很多控制室设置在高温冶金炉旁,高温冶金炉可能出现熔体爆炸和熔融金属,泡沫渣喷出事故.例如,2007年某冶炼厂发生高温熔体喷出事故后。由于在高温冶金炉旁设置的控制室面对炉子开了窗户和唯一的门 而控制室地面为钢板,当喷出的高温熔体经过门进入控制室后、钢板楼面的迅速传热使在控制室的操作人员无法忍受,但该控制室又没有直接通往安全区域的门.3名操作人员选择了从13m高的窗台跳楼,造成2死1伤的重大事故、所以本规范提出 设置在冶炼、喷吹,炉工艺装置主要操作楼层的控制室 严禁采用全钢结构的墙壁.楼面.面向工艺装置一侧的墙必须采用防护墙.基础地面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地面、背对工艺装置一侧必须另开门直接通往安全地区,3。4、4,本条第2款是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表5 3、1有关控制室的规定制定的,3.4,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630中强制性条文第5 3,1条规定,甲,乙类液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不得穿越、含地上。地下,与该管道无关的厂房,仓库,贮罐区以及可燃材料堆场 并严禁穿越控制室、配电室.车间生活间等场所 所编制,而有害气体的导压管 富氧空气取样分析管及油.水 蒸汽的导压管进入控制室将危及操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故本规范规定 控制室内严禁敷设煤气、氮气,二氧化硫烟气等可燃有害气体的导压管.富氧空气取样分析管,以及油。水,蒸汽的导压管,可通过就地设置变送器,分析仪等将压力,差压 成分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送控制室.3.4.8,本条第1款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第9。0。1条,第9,0。2条,主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柜 盘 数量大于5台的仪表室,控制室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规定制定的 本条第3款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第7 5。1条。主控制室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的要求制定的,中心控制室3.4,12,本条第1款考虑到多年以前操作室、机柜室地面多采用水磨石地面及防静电活动地板,目前现场采用的多为铺地砖地面,这种地面材料具有美观,实用 施工方便等特点,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尚存争议。主要是使用一段时间后地面不平整,本条第2款根据现行行业标准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10796第6.3。1条地板的荷载性能规定 防静电活动地板分为超轻型,轻型.普通型,重型四类.考虑地板的荷载。应选普通型.重型防静电活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