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 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第三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 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 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供热管理工作。第六条.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 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 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供热的规划 对清洁能源利用区域。方式 规模和实施措施作出安排、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