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生活垃圾的接收、储存与输送7.1.一般规定7,1,1.生活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应包括 垃圾称量设施 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卸料储池,垃圾抓斗起重机,垃圾预处理车间与焚烧处置系统之间的输送设施,7。1、2、大件可燃垃圾较多时 可在厂内设置大件垃圾破碎设施。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