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廊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除依法可以划拨外 均实行有偿使用.并逐步将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第三条,土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 信用原则 第四条 建立健全土地公开交易制度。所有土地交易应当在市场内进行、市国土资源部门设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担廊坊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交易事务。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将更新的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及成交结果等信息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第六条、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土地储备计划 将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征收,收回,收购等方式纳入土地储备库,进行前期开发、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供应计划、适时供应土地市场,列入政府土地储备计划的存量国有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和再开发建设,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以及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