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 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 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9,7,2,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 1km.500m和0m处 应分别设置2km 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9 7 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 2条的规定、9.7.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 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7,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7 6。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 7 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 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 9,7 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 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图9、7,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