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6。3.1,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专业,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设计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6、3,2,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其中未列出的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可根据地理条件相近城市的资料选用,6,3、3,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热热负荷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2.供热热负荷。生活热水热负荷和生产工艺热负荷应分别计算,6,3、4、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累年日平均温度在5,及5、以下的天数达到90d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2、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有防寒要求或经常有人停留.工作,并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3、建筑物冬季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6 3,5 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自然通风的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环境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2,事故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事故通风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开关,3。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最大的地点。并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措施、4.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机.3。建筑物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6、3,6,集中控制室 检验化验室,供,配,电室等建筑物,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设置空气调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