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1.矿井资源,储量2.1 1 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进行 且必须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 开采条件及其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设计生产能力60kt a及以下矿井。当地质构造特别复杂、不能提供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 最终 地质报告时 应根据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提供并经地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批。或备案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2,1.2,小型矿井设计应根据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及,煤,泥炭地质勘察规范 DZ,T、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 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储量。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矿井资源.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2。1 3、矿井资源、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算矿井设计资源 储量时 应从工业资源 储量中减去断层 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 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和环保等.因素不得开采的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 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和开采损失煤量。2.其煤柱留设要求及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 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2、1,4。矿井采区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 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 3 薄煤层不应小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