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建委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 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住建委各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专项检查计划及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施,第四条.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第五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第六条 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应当制作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其内容包括,一,日常现场巡查检查行政执法,二 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三 其他需要记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第七条,执法检查执行双随机检查制度.即随机抽查项目,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第八条,住建委执法机构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行政执法有效证件,第九条,执法检查中发现现场有违法行为的。要做行政执法检查笔录.内容包括。一,检查的时间 地点、项目。内容及事项.二 被检查单位,人.名称 姓名.检查人和记录人姓名.三。违法行为笔录应明确下列内容 1,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和程序.3 有清晰的违法事实.证据、4,有适用法律,法规 5 其他应当记录的情况、四。检查人和记录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五 被检查单位 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六 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第十条、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的合法程序.其内容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执法人员是否以住建委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有无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四,对罚没收入 行政执法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五,是否按程序出示执法检查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并履行相应执法程序、六。其他应遵循的事项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及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所做出的执法决定及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行为规范 文明执法 裁量准确。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