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 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 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 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 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2、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 以市场为导向 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 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 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 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 三 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 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 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 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 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 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 县,市、区 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 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农户 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 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 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 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 强化信息发布 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 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 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 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 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 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 旅游业发展范围、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 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 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 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 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 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 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 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 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 技术支撑 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 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