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 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 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 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 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 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 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 县,市 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 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 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 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 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 强化信息发布 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 四 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 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 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 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 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 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 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 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 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 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 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 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 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 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 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 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 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 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 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 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 强化协同配合 加大督查力度 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 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