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民用建筑设计常用条文

2017-01-25 作者:好先生

   建筑防火的设计是建筑设计工作中的一件极为重要的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经济不断的发展,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各类新型且功能复杂的场所纷纷涌现出来。建筑防火的问题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受重视,因为防火设计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样也是建筑设计的关键所在。今天小编来给大家总结一下民用建筑设计中常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之第一部分。

   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558 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5510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551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注: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本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5513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515 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对于从事建筑设计的专业人员来说,我们应该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花费相当多的精力来认真考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条文,灵活运用到我们的设计当中。那么今天的总结先到此为止,小编会在后续更新中继续对常用条文给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