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强条及说明!

2017-03-10 作者:好先生

定义:强制性条文为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从技术上确保了建设工程质量,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正文:《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3.1.7 条

 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车流集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是实施交通管理最重要部位之一。制定本条是为了强调基地出入口交通组织和管理的重要性。在出入口位置设置减速安全设施,可以保障基地出入口的通行安全。一般采用的方法为设置减速带等装置,道闸也可起到减速安全设施的作用。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4.2.8 条

  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机动车升降梯不得替代乘客电梯作为人员出入口,并应设置标识。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人员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独立设置,此规定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要求一致。

  采用升降梯作为车辆出入口的机动车库,当需要设置乘客电梯时,必须单独设置乘客电梯。机动车升降梯作为车辆出入口,一旦被兼作人员出入口,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避免造成交通事故,保障使用安全,机动车升降梯应与人员使用的电梯分别设置。设置禁止人员单独进入警示牌等标识,提醒人员升降梯不作为乘客电梯,可降低因人员误入带来的安全隐患。机动车内的驾驶员和乘客可以随车进入升降梯。



小结

建筑规范、法规对从事建筑工作的相关人员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并贯穿了建筑工程中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因此掌握并熟练运用规范、法规对建筑工作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了使查阅繁杂的规范时更方便,更节省时间和精力,特把必需遵守的强条归纳汇总!